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6月4日正式发出通知,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。二套房认定既认房又认贷,另外还将通过查询征信纪录、面测、面谈(居访)等形式认定二套房。 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,国务院此前明确,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,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%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.1倍;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,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。
以下为无锡各大银行目前的房贷实施政策细则。